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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監會發佈優先股試點辦法
中國證監會昨天召開新聞發佈會,正式發佈《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》(下稱《辦法》)。
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,《辦法》主要內容包括,一是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優先股,非上市公眾公司可以非公開發行優先股。
二是三類上市公司可以公開發行優先股:其普通股為上證50指數成份股;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收購或吸收合併其他上市公司;以減少註冊資本為目的回購普通股的,可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,或者在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後,可公開發行不超過回購減資總額的優先股。
張曉軍還表示,公開發行優先股,任何投資者都可以參與,在市場上公開買賣,沒有任何限制;非公開發行優先股規定了合格投資者範圍,不符合投資者門檻的投資者,可通過基金、信托、理財產品方式間接投資優先股。優先股票面金額為每股100元。據新華社電
優先股是救市措施
優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,在一般規定的普通種類股份之外,另行規定的其他種類股份,其股份持有人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餘財產,但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等權利受到限制。
武漢業內人士認為,優先股的推出將給市場帶來積極因素,將利好上證50指數成份股,減輕二級市場融資壓力,特別是金融行業和一些面臨兼併重組、行業結構調整的行業,增加藍籌股的活力,提供了部分公司併購重組的資金來源,通過回購公司股價穩定市值,是一個救市措施。
記者王子建 (原標題:證監會發佈優先股試點辦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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